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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安全
  • 安全使用

    一、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,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、报修及安全常识。
    二、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,后开气。一时未点着,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,切忌先放气,后点火。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,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,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,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。三、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,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,火苗稳定。
    四、使用时,人不要远离,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灭火焰,造成漏气。
    五、使用完毕,注意关好天然气灶或热水器开关,做到人走火灭。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,确保安全。
    六、连接灶具的软管,应在灶面下自然下

  • 家中存在燃气隐患,怎样整改?

    为了您和你家人的安全,如有隐患,请您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治。户内安全隐患整治,请拨打豫南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0396-2914176申请或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,
    我公司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整改服务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用气安全。

  • 室外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如何处理?

    地下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后,泄漏的燃气会渗入周围的下水道、窨井以及其它地下密闭的空间,一旦遇到明火,很容易产生燃气爆燃事故。市民如发现室外地下管道泄漏,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组织抢修,同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安全监护,禁止火种进入泄漏区域,并协助抢修人员查清具体泄漏位置。

  •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(国务院第583号令)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3号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    总理 温家宝
    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十九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
   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,保障燃气供应,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,保障公民生命、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,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,制定本条例。
   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、燃气经营与服务、燃气使用、燃气设施保护、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,适用本条例。

  • 安全使用燃气禁止事项

    严禁私自安装、改装、拆装户内燃气管道; 严禁私自包封、暗埋燃气设施(备); 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;
    严禁在用气房间内住人; 严禁在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; 严禁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;
    严禁超期使用热水器和灶具(时限为8年); 严禁使用非燃气专用软管;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;
    严禁在使用天然气的房间内使用其它火源。

  • 室外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如何处理?

    地下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后,泄漏的燃气会渗入周围的下水道、窨井以及其它地下密闭的空间,一旦遇到明火,很容易产生燃气爆燃事故。市民如发现室外地下管道泄漏,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组织抢修,同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安全监护,禁止火种进入泄漏区域,并协助抢修人员查清具体泄漏位置。

  • 八大典型燃气爆炸事故案例法律责任分析

    天然气清洁高效,其推广使用,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。但因燃气管网遍布城市地下区域,管道伸入到居民家中,居民又是直接操作者使用者,燃气安全问题就成了涉及每个人的问题。近来浏览分析了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后,感觉燃气爆炸后产生人员财产损失的危害性触目惊心、对社会影响性是不可小觑的,事故善后难度很大。这也再一次警醒我们,无论是政府、燃气经营企业、还是居民用户都应格外重视燃气安全,提高燃气安全责任意识,避免事故的发生。下面,就全国各地曾发生的燃气事故案例,浅谈一下发生燃气事故后的法律责任及应如
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(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)  目 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 第四章
   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
    为了保护石油、天然气管道,保障石油、天然气输送安全,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,制定本法。  第二条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、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,适用本法。 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、化工等企业厂区内

  •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(国务院第583号令)2015-11-06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3号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    总理 温家宝
    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十九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
   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,保障燃气供应,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,保障公民生命、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,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,制定本条例。
   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、燃气经营与服务、燃气使用、燃气设施保护、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,适用本条例。

  • 安全使用燃气禁止事项

    严禁私自安装、改装、拆装户内燃气管道; 严禁私自包封、暗埋燃气设施(备); 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;
    严禁在用气房间内住人; 严禁在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; 严禁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;
    严禁超期使用热水器和灶具(时限为8年); 严禁使用非燃气专用软管;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;
    严禁在使用天然气的房间内使用其它火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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